单项选择题
案例分析题2009年3月1日,某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保费由企业支付,责任限期为30天。职工张某指定妻子刘某为受益人,后来离婚,离婚次日张某遇车祸死亡,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保险金,企业以张某生前单位借款留下一半,另一半则以刘某已与张某离婚为由交给张某父母。 对于9月1日发生的事故,责任限期是()。
A.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
B.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
C.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
D.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10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