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项选择题某市S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,认定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8888.88元,但是在判决书中误将数字写成88888.8元。现在判决书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。在下列情况下,S区人民法院应如何纠正这个错误:
单项选择题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,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。甲生前立有遗嘱,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。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,但直到遗产分割时,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。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