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项选择题甲与其他两个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,此前,甲曾向乙借款5万元,一半用于合伙的出资,一半用于自己房屋的翻新改造。食品厂经营半年后,获纯利3万元,恰在此时,甲的房屋因一场大火烧毁,乙遂要求甲偿还借款,而甲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债务,对此下列做法错误的是:
单项选择题甲乙公司于A地签订一项买卖合同,约定在B地履行,在履行期届满之前,乙公司明示毁约,甲公司即解除合同,请求损害赔偿,甲、乙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为C地和D地,则本案应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(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