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项选择题甲遗失一部相机,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,并张贴了招领启事。丙盗走该相机,卖给了不知情的丁,丁出质于戊。对此,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( )
单项选择题甲、乙、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,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30万元。公司成立半年后,吸收丁入股。1年后,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。法院查明,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20万元,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。下列处理方式中,符合《公司法》规定的是哪项(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