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项选择题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 兴达商行 ,其中甲出资60%,乙.丙各出资20%,甲被推举为负责人。在与兴达商行的债务人丁的一场诉讼中,甲未与乙.丙商量而放弃兴达商行对丁的债权5万元,乙.丙知道后表示反对。甲放弃债权的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?
单项选择题刘某因不懂经营,被别人骗走一大笔资金,造成合伙企业无流动资金,使该企业濒临破产,经其他合伙人研究一致同意,决定将刘某除名,刘某以自己并非故意为由,对除名决议有异议,刘某可______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