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项选择题
《刑法》第116条规定:“破坏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船只、航空器,足以使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船只、航空器发生倾覆、毁坏危险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第117条规定:“破坏轨道、桥梁、隧道、公路、机场、航道、灯塔、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,足以使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船只、航空器发生倾覆、毁坏危险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第118条规定:“破坏电力、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,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《刑法》第119条规定:“破坏交通工具、交通设施、电力设备、燃气设备、易燃易爆设备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 关于犯罪中止,下列哪种说法正确
A.甲男与乙女通奸,二人为达到结婚的目的,共同谋害乙丈夫丙。甲向乙提供毒药,但乙没有按约定的办法实施毒杀行为,而是将毒药抛弃,甲乙都是犯罪中止
B.甲自以为能将犯罪进行到底而自动停止犯罪,其实客观上该犯罪不可能进行到底,甲成立犯罪中止
C.甲本想砍掉乙的一条腿,一刀下去见乙大腿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,将乙送到医院。经治疗保住了腿,但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。甲是犯罪中止
D.甲深夜持刀拦路抢劫时,从妇女乙后面用刀子抵住乙的脖子,低声喝令乙不要出声,然后拿乙的提包和口袋中的财物离开。刚走出有十余米远,忽然听到乙喊其名字,方知乙原来是邻居小芳。甲甚为尴尬,连忙将东西还给乙,并称是开玩笑。甲成立犯罪中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