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项选择题刘某经某乡政府批准建房,当其划线动工建房时,邻居李某发现刘某侵占自己的宅基地5平方米,刘某以有乡政府的批件为由拒绝让步。对于此案,下列关于原告资格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______
单项选择题嘉利来、二商集团、恒业房地产三家公司作为一审状告商务局的共同原告,一审法院作出维持商务局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。现二商集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,嘉利来、恒业房地产公司不提出上诉。下列关于嘉利来、恒业房地产公司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正确的说法有哪项____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