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选题
参考答案:
答案解析:
《刑法》第17条第1款规定: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第2款规定: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方法是:公历生日的第二天起为“已满”
2008年6月孙某不满14周岁,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;2009年8月孙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,对抢劫行为承担刑事责任,9月对故意伤害(轻伤)不负刑事责任;2011年10月,孙某已满16周岁,对绑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。正确答案是B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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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题来源于:
“案”说刑法(山东联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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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阜师范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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